Tuesday, November 25, 2008

自杀是,自杀事

Posted by zWeN13 at 1:06 AM
"台湾选秀节目《星光大道》的女选手黎础宁在12日晚间于汽车内引废气自杀,在紧急送往医院急救后,仍在13日凌晨不治死亡,年仅23岁.黎爸爸表示,“础宁在遗书上透露出,她在感情上受了很大的委屈,但她也明确表示跟球员勇壮无关,绝对与他无关。”究竟是因为勇壮,还是另有他人,因黎爸爸的不愿多说,黎础宁的自杀原因也成了迷,不过,毫无疑问的说,为情是真,但究竟是哪位男人让黎础宁如此放弃自己年轻的生命?"
听见这样的报道,相信大家都给予一个同样的反应.其实,虽然觉得可惜...或许是因为我能够站在她当时的立场思考,即使知道那是件多么愚蠢的事.
随着时间人事变化,我察觉到爱情的魔力绝对超乎想像.只是活着是为了自己,还是为了另一个人,决定权始终在自己手上.我有观察过她在节目中的演出,唱的很棒,她的离去绝对是演艺圈内的一个损失-一把好的声音.她不是个没受教育的人,她当然知道这是个非常愚蠢的做法.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,她觉得一切都够了,只有这样的选择才能让她不那么痛苦.人生一定会有起伏,当已经到达所不能承受点的时候,意志不坚定的自然选择放弃,当作是种解脱.
我看过一则故事,说人们往往在自杀的那一刻是非常清楚自己势必了段人生,但当你垮出那一步的时候,短短的几秒钟内一定后悔莫及,但是一切已经来不及了.上天给我们宝贵的生命还是要好好的珍惜,套一句稻香的词-请你打开电视看看多少人为生命在努力勇敢的走下去,我们是不是该知足,珍惜一切就算没有拥有.失去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并不等于输给了世界,失去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一直缅怀过去...我承认自己还不够理智(我也不觉得身边的人都很理智),所以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够修读心理学,帮助需要我的人.
Newz from Malaysia- 25th Nov 2008 - 黄明志
他又被告了!...我没有办法去解释这个人存在的定义.我只能佩服他的勇气,才华.这次他惹上了自己的母校,中化中学.(但我并没有看过那篇录象)马来西亚华侨,无人不为他的作品拍手叫好.(写写两下还得改改自己的用词,免得被告)他的作品一个字-绝!但这样的人活得好有意义哦!虽然有时觉得有点土,但我绝对欣赏他的态度.

因为他,我们知道自己的存在!!!*请不要捉我,我只是个路人甲...

3 comments:

e_sUn on November 25, 2008 at 3:28 AM said...

hv u c my 麻坡的情歌??he really bek tahan~or u go to do no 2 wong lar~ sure gv mata lia~

zWeN13 on November 29, 2008 at 9:10 AM said...

what is "u go to do no 2 wong"?..haha..dono what you mean..

e_sUn on December 7, 2008 at 8:30 PM said...

i oso dun know~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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